近期,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在巡山护林中发现一则写着“有很多原木香菇出售”的广告,依据这则广告,办案民警凭着“职业直觉”判别,邻近或许隐藏着非法采伐林木活动。
办案民警依据“广告”顺藤摸瓜,来到和平县浰源镇坪溪村“乌猪刨兜”山岭,发现树林里堆放着很多被采伐的枫树木段,木段上种植有香菇。办案民警当即对该山岭进行现场勘查,经林业技术人员判定,种植香菇的木段共有立木积蓄27立方米,均为水源涵养林。
鉴于案情严重,办案民警当即向森林分局领导报告。通过研究决定,于今年4月份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,并于4月7日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红捕获。经审问,刘某红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查实和测量,涉案人员刘某红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私行采伐位于和平县浰源镇坪溪村“乌猪刨兜”山岭枫树立木积蓄27立方米、杉树5.13平方米,共计立木积蓄32.13立方米。
此案发生在黎明林场浰源镇与江西定南交界处,这儿山高林密、山路崎岖,案子侦破难度较大。面临困难,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上下同心、团结协作、敢于亮剑,斩断了伸向国有林场的黑手,起到了“发现一同、侦破一宗、教育一片、震撼一方”的效果,有力维护了国有林场林区治安秩序稳定。